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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制度》通知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7-04-19


關于印發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咨詢信訪制度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咨詢信訪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聯系群眾、服務社會、傾聽百姓意見的重要渠道。做好招生咨詢信訪工作對于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正常招生秩序和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我院招生錄取期間咨詢信訪工作的實施意見。
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4月18日
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咨詢信訪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我市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確保我院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二、咨詢信訪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學校成立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溫良
副組長:周呈維、陳飛
成 員:孫蕾、楊勇、周述勇、丁巖、蹇亞娜、卿世英、田燦莉、梁暄琦、彭映婷
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招生辦公室,人員組成如下:
辦公室主任:周述勇
成 員:卿世英、田燦莉、梁暄琦、彭映婷
三、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處理有關重大、突出的信訪和舉報問題;制定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方案;培訓招生咨詢信訪工作人員。
四、咨詢信訪辦公室職責
接待來本院招生咨詢信訪的考生及其家長;負責解釋說明學院招生中的有關問題及遺留問題;妥善處理學院招生中的信訪和舉報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報市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五、咨詢信訪工作要求
1、咨詢信訪辦公室對考生和考生家長(以下簡稱“來訪人”)提出的問題和要求,要認真傾聽、耐心解釋,做出符合政策的明確答復,并認真做好記錄。
2、在接待咨詢信訪中,遇有不能立即答復的問題,要與來訪人約定答復時間。經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研究后,按約定時間將研究結果和處理意見通知來訪人。
3、對來訪人提出的問題不得推諉、敷衍,不得激化矛盾,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做好“初訪”的處理工作,提高處理來訪工作的時效和質量,努力減少重復訪和越級上訪。
4、及時認真辦理上級機關、領導轉辦的信訪事項,按要求將辦理結果及時上報相應的機關和領導。
5、對來訪人及時進行登記,對其提出的問題和處理結果要做好記錄。建立咨詢信訪工作檔案,定期進行分析總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六、咨詢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第一接待人制度。第一位接待來訪人的人稱為“第一接待人”。第一接待人負責對來訪全過程的接待、解答、處理和回復工作。遇有需調整接待人員的,要履行交接手續,保證接待工作的連續性和一致性。
2、建立培訓制度。所有參加咨詢信訪的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業務培訓,經培訓后仍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3、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溝通招生咨詢信訪工作情況,預測和研究解決問題的原則和辦法。
4、建立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在招生工作中,遇有重大、突出的招生咨詢信訪問題,有關部門及負責招生咨詢信訪的接待人員要及時向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向學院主要領導匯報,并向市招生咨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因漏報、瞞報影響問題解決的,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5、建立工作督查制度。院紀委、監察處定期了解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情況,督促落實各項工作制度,會同招生辦做好咨詢信訪的處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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